被交警扣留的电瓶车无证怎么办?

时间:2024-05-26 作者: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法律分析:公安交警部门在作出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依法通知车主领取被扣留的车辆。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了吗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可以提供担保放车

本文链接: http://www.824g.cn/805321.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暂无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邯郸律师 许昌律师 太原律师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临平区律师 黔东南律师 泸州律师 银川律师 阜阳律师 霍邱县律师 杭州劳动纠纷律师 江苏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菏泽律师 秀洲律师 滁州天长市律师 马鞍山含山县律师 临沂兰山区律师 天津西青区律师 徐州铜山区律师 睢宁县律师 五华县律师 佛山律师 漳州律师 洛阳律师 遵义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郑州律师 岳阳律师 株洲律师